当得知RABQSA决定暂停注册审核员向新审核员注册项目转换的截止日期要求时,令我们吃惊不小。由此可见北美的审核员和认证机构对这一要求持超乎寻常的否定态度。
另外一个现象也能说明上述情况,就是有相当一部分原RABQSA审核员申请转换为国际审核员注册协会(IRCA)的审核员。起先每月只是有若干个转换申请,但在过去的六个月中转换申请量有大幅度的提高,很明显这些审核员是不满意原注册机构服务的。
吸引市场对一全新的注册方式的兴趣本身已是一项艰巨的销售工作,而如果新的方式将增加新的成本,则使销售变得更是难上加难了。倘若在这些额外成本又不能带来新的价值的情况,就不难预见新项目的结果是什么了。
据我对RABQSA方式的理解,它是没有能力的审核员是导致各个行业失去对认证活动的信任的根本原因这一思潮的基础上产生的。但我始终怀疑这种说法的逻辑所在。现在就连国际认可论坛都开始接受这一事实,就是根本原因不是由于没有能力的审核员,而是没有能力的审核活动 – 是的,这里存在这一个质的区别。没有能力的审核根本源于无效的认可活动,而解决这一问题根本不在RABQSA、IRCA或任何其它审核审核员注册机构的能力和职责之内。
我毫不怀疑RABQSA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审核员的能力,这一愿望是好的,只是觉得他们的做法激怒的众多有能力的注册审核员。这实际上等于告诉这些审核员如果他们没有通过这一新的价格昂贵的方式获得注册资格,就是没有能力的审核员。
IRCA 获得认可和满足ISO/IEC 17024标准要求途径则有所不同。我们注重了解用户的需求,并将其融于认可机构对于17024的解释中。
我们采取慎重的行动方式,因为我们希望能达到准确无误。我们不希望提供任何有认可标签但不是用户所需、审核员难于实现或将导致难于接受成本的注册活动。试图将注册市场引向相关各方不愿去的方向是一个高风险的举动。审核员注册行业本身不能解决审核能力的问题。要使目前的局面发生真正的变化,则需要认证机构和认可机构的积极参与。而确有征兆显示这是有可能发生的。
国际人员注册协会(IPC)规定将获得17024的认可作为其成员资格的基本要求。 我不认为IPC会因为RABQSA项目失败会使他们重新考虑这一要求 。IPC及17024的初衷是适宜于更广泛人员注册领域,而不仅仅是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机构。
基于能力的方法实际上仅适用于部分但不是所有行业。RABQSA的经验证明这种方法是不适宜于管理体系认证领域的。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17024的认可呈鱼龙混杂的混乱局面。在认可机构间没有任何一致性可言,同样的操作方式对于一个认可机构是允许的,而另外的机构则认为是完全不可以接受的。这一事实在真正得以解决之前,17024的认可就象中彩票一样,它不能用来证明审核员注册机构的管理体系是协调统一的。
一方面,我不得不指出Michael及RABQSA的做法未免有些唐突。可另一方面,我也遗憾地认为由于他们对于审核员能力近乎苛刻的要求,使人们的注意力从无效的认可活动转移到其他领域,而前者正是导致各行业对认可认证活动失去信心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