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要成功地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有一个有效的内部沟通过程。不良的内部沟通常常会导致质量管理体系许多问题。
ISO9001中条款5.5.3内部沟通规定:“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内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并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ISO 9001中有一些要求的符合性评价不是简单的是或否,对组织的内部沟通过程的要求也是如此。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除了要履行ISO9001其它要求外,还应就组织的内部沟通方面承担以下职责:
ISO9004中5.5.3规定“组织的管理者应当规定并实施一个有效和高效的过程,以便沟通质量方针、要求、目标及完成状况。 如果这些信息有助于组织改进其业绩,达到其质量目标,管理者应积极地鼓励组织的内部沟通,以促进员工的参与。”上面条款的内容不是审核的依据,但可以为组织内部沟通的提供参考。
ISO9001的条款5.5.3中有两个主要方面需要进行验证:
a) 组织已经建立了恰当的沟通过程,包括:
b) 沟通得到实施并且沟通的信息与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有关。
审核员可能要对以下方面进行评价以获得有关的证据,从而对组织的内部沟通过程进行评价:
尽管标准并未硬性要求组织必须有文件化的程序,但考虑到组织的规模、工作的复杂性以及组织文化,为了保证沟通的有效性,文件化的程序有可能是必要的。
审核员在审核内部沟通时可以对以下内容进行调查:
通过对以下方面的调查,审核员可以对内部沟通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审核员仅通过对组织某一个单元的审核通常是很难得出对其内部沟通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只有通过对整个审核期间或获得的信息进行综合的考虑,才可以得出评价结论,这也是为什么对内部沟通的审核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内容列在审核计划中的原因。审核组应将对组织内部沟通的审核惯穿于整个的审核过程中,仅仅根据对组织某一部分的审核就对其内部沟通的有效性进行判断是不可靠的。
因此,对ISO9001的这个条款的审核评价应该在审核工作完成后,审核组成员将各自的对组织内部沟通情况进行汇总,从而形成对该条款符合性的评价。
关于作者
本文引用《不符合报告的编写》一文的修订版,它们原载于 ISO 9001 审核实践组网站上,并被 ISO 及 IAF 采用。本文是根据目前最佳审核模式制定的,为此,没有被正式纳入 IAF 导则或 ISO TC 176 诠释指南。欲了解审核实践组更详细的信息请登陆 APG 网站。
ISO 9001 审核实践组是由来自 ISO 技术委员会 176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小组( ISO/TC 供给 176 ) 和 IAF 的 QMS 专家、审核员和从业人员组成的非正式组织。该实践组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 QMS 审核的指南文件及讲座它们充分体现了基于过程的方法,而过程方法又构成了审核 ISO 9001的基本要求。